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審查的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明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第一款規(guī)定“誤工費根據(jù)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睋?jù)此,影響誤工費的主要因素是誤工時間、收入狀況,法定退休年齡不能作為勞動能力喪失的依據(jù),誤工費在法律上的認定亦不受年齡的限制,只要受害人遭受損害之前有勞動能力并從事有償勞動,其因遭受損害而誤工并減少了收入,就有權要求侵權人賠償誤工費,而不論其是否超過退休年齡。本案中,雖然受害人在事故發(fā)生時已年滿71周歲,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并無證據(jù)證明其喪失勞動能力,結合受害人傷前身體狀況以及本案查明的其他事實情況,原審法院酌情認定其誤工費每天60元,參照鑒定結論誤工期120天,判令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范圍內(nèi)賠償受害人誤工費7200元,并無不當。
中國某某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陜西分公司與胡某康及黨某劍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法定退休年齡不能作為勞動能力喪失的依據(jù),誤工費在法律上的認定亦不受年齡的限制
案件索引:
二審:陜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2023)陜01民終7884號
再審: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2024)陜民申680號
裁判要旨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第一款規(guī)定“誤工費根據(jù)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睋?jù)此,影響誤工費的主要因素是誤工時間、收入狀況,法定退休年齡不能作為勞動能力喪失的依據(jù),誤工費在法律上的認定亦不受年齡的限制,只要受害人遭受損害之前有勞動能力并從事有償勞動,其因遭受損害而誤工并減少了收入,就有權要求侵權人賠償誤工費,而不論其是否超過退休年齡。本案中,雖然受害人在事故發(fā)生時已年滿71周歲,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并無證據(jù)證明其喪失勞動能力,結合受害人傷前身體狀況以及本案查明的其他事實情況,原審法院酌情認定其誤工費每天60元,參照鑒定結論誤工期120天,判令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范圍內(nèi)賠償受害人誤工費7200元,并無不當。
裁判全文
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書
(2024)陜民申680號
再審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上訴人):中國某某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陜西分公司被申請人(一審原告、二審被上訴人):胡某康二審被上訴人(一審被告):黨某劍再審申請人中國某某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陜西分公司(以下簡稱某某保險陜西分公司)因與被申請人胡某康及二審被上訴人黨某劍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不服陜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2023)陜01民終7884號民事判決,向本院申請再審。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審查,現(xiàn)已審查終結。某某保險陜西分公司申請再審稱:一、二審判決適用法律錯誤,在被申請人已年滿70周歲且未提供證據(jù)證明其實際誤工損失的情況下判決誤工費7200元,對申請人極其不公。《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規(guī)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yè)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span>本案中,胡某康在事故發(fā)生時已年滿71周歲,已到達法律擬制的喪失勞動能力的年齡,其應提供證據(jù)證明其存在勞動能力及有勞動收入,但其未提供其事故發(fā)生前近三年的收入情況,也未提供其因事故導致的實際誤工損失情況等證據(jù)證明其仍具有勞動能力,應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后果。一、二審法院認定誤工費無事實及法律依據(jù)。綜上,請求再審本案,撤銷二審判決,依法改判。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經(jīng)審查認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第一款規(guī)定“誤工費根據(jù)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睋?jù)此,影響誤工費的主要因素是誤工時間、收入狀況,法定退休年齡不能作為勞動能力喪失的依據(jù),誤工費在法律上的認定亦不受年齡的限制,只要受害人遭受損害之前有勞動能力并從事有償勞動,其因遭受損害而誤工并減少了收入,就有權要求侵權人賠償誤工費,而不論其是否超過退休年齡。本案中,雖然胡某康在事故發(fā)生時已年滿71周歲,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并無證據(jù)證明其喪失勞動能力,結合胡某康傷前身體狀況以及本案查明的其他事實情況,原審法院酌情認定其誤工費每天60元,參照鑒定結論誤工期120天,判令某某保險陜西分公司在交強險范圍內(nèi)賠償胡某康誤工費7200元,并無不當。某某保險陜西分公司的申請再審理由均不能成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五條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三百九十三條第二款之規(guī)定,裁定如下:駁回中國某某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陜西分公司的再審申請。
延伸閱讀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22年修正)第七條 誤工費根據(jù)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jù)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y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xù)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yè)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